周泓旭共谍案 上诉驳回判囚1年2个月(图)

作者:杨国文 发表:2018-04-26 12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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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籍男子周泓旭涉在台发展组织未遂案,一审判1年2月,二审仍维持原判。
中国籍男子周泓旭涉在台发展组织未遂案,一审判1年2月,二审仍维持原判。(图片来源:中央社)

【看中国2018年4月26日讯】中国大陆籍男子周泓旭涉在台发展组织未遂案,一审判1年2月,高等法院审理期间,周坚称被栽赃、陷害,并否认找新党发言人王炳忠充当“下线”,计划在台发展组织,检方则指控周无悔意,一审判决过轻,应从重量刑,高院今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刑度,判周1年2个月徒刑。

高院宣判后,考量周泓旭的羁押将于本月27日届满,立即召开延押庭,仍认为周否认犯行,恐有串证、逃亡规避审判之虞,拟将周延押,最迟下午做出书面裁定,讯后谕令周还押。

周泓旭今天在宣判前对媒体说,不管被判多久,台湾人民应该看清楚是谁在刻意破坏两岸关系。

曾来台取得政大企研所硕士的周泓旭(29岁),去年2月再以商务名义来台,检调蒐证指控周涉接受中国党务机构官员委讬,来台以利诱游说有机会接触外交部机密的“A男”替中方工作,承诺给他每季1万美元报酬,但“A男”不同意举报。北检侦查后,依违反国安法的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周1年2月。周不服,上诉高院。

高院审理期间,周泓旭持续喊冤指遭栽赃,且再度更换律师,本月初最后一次庭讯中,检方提示周被录到他游说“A男”搜集我国机密、可固定支薪等不利说词,周解释“我是吹牛的”,绝无犯罪意图,并称“A男”根本是国安局人员,律师则比喻说,就像很多台商游走中国和台湾,常见互相致赠金钱、礼物,如同“两岸正常交流活动”一样的道理。

高检署检察官黄锦秋庭讯严正驳斥周说词不实,告诫他勿污蔑执法人员,并指周吸收“A男”未果却以“吹牛”说法塘塞,不足采信,她强调,周虽在侦查中自白,但法院审理时却翻供否认犯罪,因此周不符认罪减刑规定,一审判决过轻,应加重其刑。

来源:自由时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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