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爱诗:《国歌法》可追溯 学者批忘人权法则(图)

作者:钟灵 发表:2017-11-13 14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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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爱诗(右)称
前律政司司长、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(右)称《国歌法》可加入追溯力,被法律学者及立法会议员批评。(图片来源:Getty Images)

【看中国2017年11月13日讯】(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)《国歌法》将在香港进行本地立法,对于其是否应具有执法追溯期的争议在香港社会持续不断。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昨日回应再有香港球迷在日前球赛上“嘘国歌”的行为,称虽然现在仍未立法,但如果“立法前出现大规模侮辱国歌行为,港府有权在立法时加入追溯期”,又称不认为《国歌法》须以白纸草案形式咨询。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张达明反驳,指梁“退任律政司这么久,是否连基本人权法律原则都忘记了”。

《明报》报导,前律政司司长、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昨日在一活动中称,如果《国歌法》本地立法前出现大规模侮辱国歌行为,认为这些行为是“很严重、不受控和有很大影响”,指“立法时草案可指明法律是从何时开始生效”。梁又指本地刑法通常没有追溯力,但“以前也有具追溯力的例子”,不过未能举出实例。

香港大学法律学系首席讲师张达明指出,根据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》第12条,刑事罪及刑罚不具有追溯力,因此以刑事法立法的《国歌法》,应按照条例中“任何人之行为或不行为,于发生当时依香港法律及国际法均不成罪者、不为罪”。张强调,如果刑事罪具有追溯力,是违反《基本法》中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适用于香港的规定,质疑梁爱诗“退任律政司这么久,是否连基本人权法律原则都忘记了”。

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批评梁的言论,指其纯属制造争议,因按照法律,刑事法律不可具有追溯力是基本规定。过去数月多名亲中建制人士都曾发表相似言论,郭认为各方都不应再发表制造社会矛盾、引起社会恐慌的言论。

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昨日亦被传媒问到,政府是否会就《国歌法》立法作公众咨询或推出白纸草案时,张形容“大家过分聚焦在咨询”,并指“没有必要执着用‘咨询’的字眼”,又称政府在立法过程中会吸纳市民意见。

白纸草案其实是指由政府发出的咨询文件,该制度设立于港英时代,用于就立法进行全面咨询,在咨询完成后,政府才会正式草拟条例草案,并以蓝色纸发行,称为“蓝色草案”。过去许多涉及重大社会利益的草案均经“白纸”及“蓝纸”2阶段草拟,以广泛征询社会意见及慎重立法。

来源:看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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