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杀官谣专杀民谣 迫人做吃货脑残族?(图)

作者:路扬帆 发表:2013-09-14 10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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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战片脑残镜头之一

【看中国2013年09月14日讯】(看中国记者路扬帆综合报导)在中共执法机构将虚拟的网络空间突破到实体的“公共场所”,相继刑拘了“秦火火”等数位网络大V后,“两高”(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)于9日发布司法解释,并于发布后的第二天(10日)立即施行。民众指,中共此次发动打击网络谣言和诽谤运动,目的是对其所不喜欢的言论进行吓阻与镇压。

该《解释》称,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,该信息被点击、浏览次数达到5000个点击量或被转发500次以上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“情节严重”,可构成诽谤罪。可以判刑三年。

对此,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发表评论文章认为,此司法解释对构成诽谤罪的“情节严重”要求极低。并指出,“该《解释》将网络空间推定为公共场所,突破了立法的明文规定,扩张了寻衅滋事罪的适用,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。”这是“公权的肆意滥用,危害远甚于谣言。”

其实,当局打击网络谣言和诽谤运动其真正目的是要禁止批评政府的言论。维权律师滕彪于微博中解释说:最高法院是一个审判机构,应保持中立,没有权力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甚至立法,两高积极的配合政府打击谣言的行为,完全丧失了法院和检察院该坚守的最基本底线。而政府打击网络大V、打击谣言,实际上是打击批评政府的言论,这种用“运动”的方式动员一切力量去打击,是“运动治理“的思路。

“不杀官谣,专杀民谣”,这是中共“高举屠刀的宗旨”,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批评道,并以日前官媒发布的 “2020夏奥会主办权”这个大谣为例,指公安部决不会去抓新华社与央视这两个“大谣”制造者。同时还表示,这个“一贯自己打自己嘴巴”“自我造谣,自我辟谣“的党,今日“荣任鉴别谣言的专家,承担惩罚谣言的打手”实则是为剥夺人民的独立思考权和自由话语权。

当局此轮对网络镇压的行动,在网络上已形成了寒蝉效应,网民们表达了他们的忧虑:“一群‘五毛’在60秒钟之内就可以把你送进监狱”、“ 5千人阅读或5百次转发是非常轻易就能做到的,以后还有什么人敢在网上说话?”“根据这项标准,只要是负面讯息都可能被罗织入罪”。

网友“作孼本”也具体地说出他的心情:自从有了500转,此本再也不敢作孼了,改做一个吃货娱乐至死的追星族,脑残族。。此后大家谨慎转发,千万不要两个250,小心被查水表。

媒体指称,在此《解释》约束下,网络的使用者包括有数百万粉丝的微博大V的许多作家、名人和网络企业家,他们今后在微博上的发言将会更加小心。

来源:看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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