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维平:大连又火上浇油?(图)

作者:姜维平 发表:2011-09-01 2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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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中国配图(网络图片)

作为一个大连人,真不想看到这样的新闻:8月29日上午,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又发生了火灾。据现场记者透露,可能是一个油罐着火引爆,离厂区约五里处,就能看到大火的滚滚浓烟,路旁到处是员警,周围学校不得不放假,学生和教师紧急疏散。报导提醒说,大连,这座浪漫之都,成了名副其实的“伤城”,两年之间,大连被烧了几回:2011年7月16日下午,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一炼油装置发生泄漏起火;2010年12月15日,中石油大连新港储油灌区附近区域失火,3人在火灾中遇难;2010年10月24日,中石油辽河油田的工作人员在拆除“7,16”火灾中的103号罐时,引发火灾;2010年7月16日,中石油大连新港储油灌区发生爆炸和原油泄漏事故,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,至少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,直接损失在5亿元以上。(据《财经国家周刊》)这种系列的突发事件,已成为8月14日引发了数万人的游行抗议的原因之一。

然而,好像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,我想,这和当地官员没有转变“维稳高于一切”的观念,和本末倒置的思维定势有关,刚才我看到了自由亚洲电台的一篇文章,记者称,他打电话给大连市政府“应急办”查问,对方告诉他未经授权,他不便回答有关问题,其实,这一点也不奇怪,据我所知,“应急办”是一个特殊的部门,实际上,它是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专门设立的说谎和文过饰非的一个机构,我2008年亲自去拜访过,没想到主持日常工作,和应对国内外媒体的,竟是我的老同学,《大连日报》记者陈某,陈是 1982年和我一起分配到《大连日报》当记者的,他在政法部工作,负责市委主要领导的报导,因为善于走“上层路线”而红得发紫,成了大连国安局的线人,不仅当年直接参与了对我的秘密监控,而且还成了市政府的新闻官,像他这样的人,名为记者,实际上已经是“应急办”的谎言大师和秘密特工了,所以,怎么会把真相告诉海外媒体呢?而掩盖事实真相,就是助虐为纣。

这就是恶性事故频发不断的主要原因之一:中石化的领导会想,出了这么大的事故,闹得沸沸扬扬的,也没什么,反正有“应急办”替我们挡驾,有新闻官给我们遮丑?有什么了不起的!所以,两年内发生四五起,也不觉得脸红,万人上街也不可怕,反正天下永远是共产党的,再闹就把你送到监狱里!如此以来,威胁大连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更大的灾难,就一步步地逼近了,因此,这不是偶然事件,这是制度的问题,今天的这次起火爆炸事故,又是火上浇油,我的故乡处于极度危险之中,怎能保持沉默?

国内媒体的报导说,偶尔发生一次事故或许还算意外,如此密集的反复出现,显然有深刻的背景需要检讨和反思。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,总能找到技术上的藉口,比如,所谓“储油罐在高温烘烤下爆裂走火”、“ 常减压蒸馏装置换热器泄漏”,等等,这些高深的名词,公众不太懂,但事故发生后暴露出来的问题,却已经让公众有了清醒的判断。它以去年“7,16”火灾为例说,过后不到一个月,事故深层次原因还未查清呢,渔民的损失还未补偿,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却大张旗鼓地召开了“7,16”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,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。这种奇特的论功行赏真是皆大欢喜。

实际上,这和上述我指出的制度滋生的思维定势是一致的,领导干部出了问题,被媒体不疼不痒地披露之后,只能最终由自己解决,那么,必然是掩盖真相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而表彰抢险救人的所谓英雄事迹,则是巧妙的办法,既可以提醒大家以后注意,又可以重建老百姓的信心,维护原有的一元化的领导,于是,据报导,该公司职工反映,本该承担事故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,没撤职查办,受到法律追究,竟成为了功臣,立功受奖。尤其是负责原油罐区生产管理、安全管理、消防的部门和负责人,都成为了表彰重点。这是什么黑白颠倒的混蛋逻辑啊?这怎么能根治事故灾害呢?报导批评说,如此表彰,公众怎么可能不愤怒,不震惊?当时的舆论对此批评铺天盖地,公众的愤怒被火上浇油,石油企业的声誉一跌再跌。但是,中石化财大气粗,直属国资委,他毫不在乎!

同样荒唐的逻辑,也导致了去年“7,16”爆炸漏油事故的理赔方式,据报导,事故发生数月之后,中石油和大连市政府均未对污染损害赔偿做出严肃处理,而是采取了强势手段,千方百计地阻止遭受损失的水产企业和养殖户到法院起诉,使民告官的以法治国的承诺成了一纸空文,题为《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了结大连漏油事件》一文,展示了吃惊的内幕真相:中石油与大连市政府达成“投资抵赔偿”的默契,油污清理结束的后续赔偿工作,由大连市政府负责,中石油“以投资抵赔偿”——在大连的长兴岛投资2000万吨/年炼油、 100万吨/年乙烯项目。上述炼油项目上马后,中石油在大连市的炼油能力将达5050万吨/年,其产值预计将占到大连市GDP的1/3。

由此看出,官员重视的是上下级或平级的关系,是政绩公程,是“鸡的屁”,是廉价的掌声和招商引资的巨额回扣,绝非老百姓的生死安全。试想,如果中国是民主体制,当官的权利不是上级所赐,而是民众投票选举,并有司法独立相佐,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咄咄怪事吗?一次爆炸是失误,二次爆炸就是犯罪,三次爆炸就是杀人,四次爆炸用什么词句形容都不为过,如果在加拿大,内阁总理都得辞职,而在大连呢?中石化的老板都没事!中国的官员真舒服啊!不知道这回“应急办”又会如何应急?中石化新的“陈同海”又会不会不好意思!也许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,但真理也会在网路时代黯然失色。

记得“8,14事件”当天发生之时,我打电话询问故乡的朋友,惊奇地发现,他们虽然身临其境,有的还走上了街头,但都没有全景式的观察描述,因为他们受到了限制,而政府对真相和批评的打压,正是恶行加倍猖獗的原因。海外的读者往往独享便利:不仅可以从各大网站上看到《广场日记》,还看到了白天和夜间的视频,仿佛我自己就走在中山路的大街上一样,但可悲之处就在这里,当事件已经出现在海外媒体上时,后果往往是严重的,也是不可挽回的,比如,虽然,大连市委书记唐军勇敢地登上了车顶,承诺搬迁PX项目,迅速平息了风波,还算开明和果决,但大连环境污染,社会矛盾尖锐的问题,毕竟呈现出来了,这个印象能改变吗?

同样道理,大连石化距离居民区不过百米,周围还有学校和商场,旅店,其他工厂,等等,如果爆炸后的局部大火,不能侥幸地及时扑灭,其进一步蔓延,将造成一场不可想像的灾难。据称,在去年“7,16”事故后,国务院调查组提供的资料显示,大连沿海各个原油罐区实际储存的油品总计700多万吨,人们说,如果出事,整个大连将在火灾里燃烧5年。一旦液体码头失火,仅剧毒就有可能导致上百万人死于非命。难怪此地近日搬迁的人不绝如缕,房价暴跌啊!这是多么可怕的前景,难道只有变成严酷的现实,“应急办”才能认为我不是危言耸听吗?

2011年8月29日于多伦多。


(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。)

(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)

来源:《大纪元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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