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《百姓》杂志记者被以敲诈勒索判刑

发表:2008-09-09 1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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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《百姓》杂志社和《中国经济导报》的三名从业人员日前被四川省有关法院判刑,罪名是敲诈勒索。

据海外的博讯网报道,大陆著名杂志《百姓》记者涉嫌敲诈勒索一案,经四川有关法院一年多审理,日前作出判决:《百姓》杂志社媒体从业人员周贵清、刘鸿飚,及何广友3人,以采访为名,四处寻找一些单位的负面消息,再以曝光相胁,索要封口费共计34600元。双流县法院审理后认为,3名嫌犯均犯敲诈勒索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3年6个月。原"中国海洋报"记者昝爱宗说,中国新闻媒体腐败现象严重。

"就是说记者也容易被这个钱所迷惑。一旦手里掌握一点权力,他就要挟对方,对方有时候小企业给点钱就算了,有的大企业他要钱要的比较多,要30万、50万,人家干脆就报警,把他抓起来。"

法院经审理查明,周贵清、刘鸿飚、何广友3人均是新闻从业人员,周贵清、刘鸿飚在《百姓》杂志社工作,何广友则是《中国经济导报》驻四川办事处主任。去年7 月24号,周贵清等3人来到双流县某镇,自称是记者,要对该镇一工业区存在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曝光。迫于威胁,该工业区所属公司负责人给了3人2.3万元红包。 当晚,周贵清、刘鸿飚、何广友被警方挡获。经调查,周贵清等人此前还分别或共同利用相同手段"要"过3次红包。贵州贵阳的时事分析人士曾宁说,一方面有记者敲诈勒索的现象,另一方面,有些地方政府或者企业主动贿赂记者。

"地方或企业已经发生了某种事件,比如说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的事件,打死人啊或者爆炸、重大的环境污染等等,这些事件已经发生了,引起了各方面媒体的重视,各方面媒体的记者云集到事发现场,在这种情况下,即使你各方面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不去主动对地方和企业敲诈勒索,但是,地方或企业的负责人为了自己地方或企业的部门利益、私利,他会主动拿红包去堵你的嘴,会主动向新闻记者行贿。"

原"中国海洋报"记者昝爱宗说,中国的新闻体制存在严重问题,所有报刊都是党报党刊,缺乏自由竞争,这是新闻腐败的温床。

"最简单的就是开放民间办报,你要提高媒体的公信力,你必然要有媒体的竞争环境。官方能办报,为什么民间不能办报呢?如果官方民间一起都能办报,谁办的报纸有公信力,那自然就能生存。问题现在是垄断啊。中国有了反垄断法,但报纸创办就是一个国家垄断,不让老百姓办。国家垄断必然有国家特权在里面,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嘛,就乱来嘛。没办法竞争啊。只有开放,开放以后取消了他的垄断了,媒体必然会注重自己的质量、自己的品牌、自己的信誉。谁要乱来,那就有办法不让他干。"

贵州贵阳的时事分析人士曾宁说,打破党报党刊的垄断局面才是消除新闻腐败的关键。

"政府部门拿钱收买你,你不要报道,这是另一种,实际上比较普遍。实际上,这种现象在西方社会是很难想像的事情。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?这非常奇怪。这和新闻价值理念完全背道而驰,但是,在中国他就很正常,并不奇怪。实际上,这个背后是一个新闻体制的问题。新闻体制的背后是一个政治体制、国家体制的问题。"


(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)

来源:自由亚洲电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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